离婚案件公告送达弊端及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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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琦.离婚案件公告送达弊端及完善[J].黑龙江史志,20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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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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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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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法院通常采用公告送达和缺席审理方式结案,但在实践中,离婚公告送达出现诸多弊端,笔者从分析离婚公告送达出现的当事人采用欺骗手段公告离婚、公告易流于形式,剥夺了受送达人参加诉讼的权利等弊端入手,阐述了完善公告离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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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婚公告 弊端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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