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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长安城人口札记二则
引用本文:龚胜生.唐长安城人口札记二则[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1(3).
作者姓名:龚胜生
摘    要:<正> 一 宋敏求《长安志·西市》载:“长安县所领四万余户,比万年为多,浮寄流寓不可胜计。”估计二县合计约共领户八万左右,有人以为此户数内应包括二县城外的乡村人口,其实不然。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天宝元年京兆府23县共领户362921;又《太平寰宇记·关西道》载此23县共分为487个乡和120个坊,其中长安、万年二县占104个乡和全部的坊。以每乡(坊)平均户数计,二县共应得138500,其中城内120坊得74200户,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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