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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盐课提举司的地方运作与制度变迁——以云南五井盐课提举司为例
引用本文:李梦圆.明朝盐课提举司的地方运作与制度变迁——以云南五井盐课提举司为例[J].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3(3):86-95+242.
作者姓名:李梦圆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
摘    要:明朝云南五井盐课提举司作为滇西北的最高盐务管理机构,其职权一度超出盐务范畴,深入到井地的民政、司法、文教等领域。嘉靖年间五井盐课提举司治所迁入云龙州,与云龙州治分驻于澜沧江东岸雒马井和西岸旧州。改土归流后,云龙知州接手了盐课提举的行政、司法和社会管控等“附加职能”,弱化了盐官对地方政务的影响。“盐官”终被州官完全取代,盐务与政务合于知州一人,云龙州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州司合一”。

关 键 词:明朝  云南  盐课提举司  盐井政区  改土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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