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本《资治通鉴》校读札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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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剑光.标点本《资治通鉴》校读札记[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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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剑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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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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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来阅读中华书局标点本《资治通鉴》,发现了一些问题.对《唐纪》部分的一些问题,曾翻阅了一些资料进行考证,便写成这篇短短的札记.不妥之处,望方家指教.一、《通鉴》原文的几个问题1.《通鉴》卷187高祖武德二年二月条云:“初定租、庸、调法,每丁租二石,绢二匹,绵三两.”(p5840)卷190武德七年四月条云:“初定均田、租、庸、调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随土地所宜,绫、绢、絁、布.岁役二旬;不役则收其佣,日三尺.”(p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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