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方志中的人物志书写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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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道胜.徽州方志中的人物志书写刍议[J].史学史研究,2020(2):105-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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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道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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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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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民间文献与明清徽州乡村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6JJD770003)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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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方志虽以"隐恶扬善"为编修原则,然其人物志的书写大多"自得立言之法"。方志的"直书"和编修之难集中体现于人物志书写上。志书所载人物的甄选是否精洽,入志人物是否"款类合宜",是衡量一部志书精严与否的重要方面。揆诸徽州方志,载入"义行"的人物,具有历史选择性和叙事精英化。徽州商人藉助义行而登入志书,尽管在由明至清日益多见,总体而言,在传统社会商贾"可光竹帛"的空间仍属有限。某种意义上说,只有财富与身份相结合,方可载入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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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徽州 方志 人物志书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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