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权大?一场艰难的诉讼──奚弘状告《人民日报》侵权案审理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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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文.法大,权大?一场艰难的诉讼──奚弘状告《人民日报》侵权案审理始末[J].炎黄春秋,1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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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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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位工会女干部状告《人民日报》和曾坤、史林杰侵犯名誉权一案,是因该报刊登的、此二人合写的《喀什市建管局领导软弱无能,奚弘怠工乱告状成特殊公民》一文引起的。此案历时九年,终于在1997年1月2日,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调解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一、自本院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喀什市建管局领导软弱无能,奚弘怠工乱告状成特殊公民》一文,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全文和部分。二、被告人民日报社以书面形式向原告奚弘致歉;被告曾坤、史林杰共同以书面形式向原告奚弘道歉。三、被告人民日报社、曾坤、史林杰共同赔偿并补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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