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志书记述下限——广东省93部首轮志书评析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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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泽泓.关于志书记述下限——广东省93部首轮志书评析之二[J].广东史志.视窗,2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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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泽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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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地方志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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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东省首轮93部区县志中,据各志凡例规定记述的下限时间,最早为1985年,最迟为1995年,相差10年。而绝大多数志部分体裁(大事记、附录等)或部分事项(领导人任职、国民经济发展统计数字等)的记述由下限延伸,更造成此轮志书的实际下限时间最大差距达到近20年。值得关注的不是志书记述下限本身,而是下限为何延伸、如何延伸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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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东省 下限 书记 书评 部首 国民经济发展 统计数字 大事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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