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谳书》新郪信案例爵制释疑 |
| |
引用本文: | 朱绍侯.《奏谳书》新郪信案例爵制释疑[J].史学月刊,2003(12):117-118. |
| |
作者姓名: | 朱绍侯 |
| |
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教授 |
| |
摘 要: | 《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谳书》中载有新郪信指使髳长苍杀害狱史武案例。此案涉及的主要犯人还有校长丙、发弩赘。校长丙和发弩赘曾逮捕了杀人犯髳长苍,后因知道髳长苍是受新郪信指使而杀人,就擅自纵放了髳长苍。最后这4个人以犯谋杀人罪、杀人罪、纵囚罪而被判死刑弃市。
|
关 键 词: | 《奏谳书》 新郪信 爵制 汉朝 |
修稿时间: | 2003年1月10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