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徽州土地佥业考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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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栾成显.明清徽州土地佥业考释[J].中国史研究,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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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栾成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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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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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佥业为明清徽州社会经济方面的一个关键性用语。土地佥业始于元末明初,在徽州一府六县广泛实行,并于明清两代贯彻始终,为业户土地产权方面的一项基本制度。佥业与土地清丈关系十分密切。所谓佥业,即是通过土地清丈,经过官府认定,而登录于国家版籍即鱼鳞图册上的土地产业。从业户的角度来说,佥业则指经过官方认定的土地业主。至清代,田土交易亦须经过佥业认证,土地买卖也被纳入佥业制度。佥业作为民间私有土地的一种书证,在家产继承、土地买卖、土地转让以及田产诉讼等诸多方面,都展现出其特有的社会功能,表明佥业实质上具有私有土地产权认证的性质,而成为民国时期徽州土地私有产权确立的历史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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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徽州 佥业 鱼鳞图册 土地清丈 产权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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