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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史志工作规定》颁布施行
引用本文:孙国.《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史志工作规定》颁布施行[J].中国地方志,2004(4):8-8.
作者姓名:孙国
作者单位:武警总部编史办
摘    要:日前,由司令员吴双战、政委徐永清签署命令,颁布施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史志工作规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史志工作规定》依据国家《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规定》和全军《关于全军历史资料丛书编纂工作规定》,结合武警部队实际制定。《规定》共设8章38条。

关 键 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史志工作规定》  “三个代表”  时代精神  管理机制  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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