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相当意义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缔结是大国政治博弈与话语权争夺的结果,非遗保护运动的展开很快演化为文化治理的政治技艺。长时段观之,中国的非遗保护运动延续了传统中国文化演进的上下回还、流转的内在逻辑。现代民族国家意涵的凸显与赋予,加强了不同阶层、群体、行业、地域文化的自我澄清以及一统性。家国情怀的激发,则助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筑牢。然而,受镜头美学和行政管理逻辑支配的“馆舍非遗”保护模式,使得非遗保护运动的表述和实践多少背离了保护文化多样性和服务传承主体的初衷。要使非遗工作进一步发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功用,就须将“馆舍非遗”还归于民,将源自民俗的非遗再民俗化,使之成为真正支撑人之“生”的文化。如此,“个人的非遗”也就有着革命性的内涵,对于相关学科的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筑牢和世界范围内的非遗保护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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