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 |
| |
引用本文: | 林惠雅.论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J].旅游纵览,2012(3):126+128. |
| |
作者姓名: | 林惠雅 |
| |
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侵权行为法的目的是以实现损害的赔偿和移转而保障公民权利,进而实现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复杂的案件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往往就成为了案件的关键所在,也相应的成为了当事人之间争论的焦点。对于这一问题,本文认为因果关系在逻辑结构上应当分为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在判断标准上应当采纳修正后的相当因果关系说。修正后的相当因果关系说分为三个逻辑层级:首先判断是否具有"条件性",其次判断是否具有"相当性",再次结合"法规目的"进行判断。
|
关 键 词: | 因果关系 二分法 判断标准 修正相当因果关系说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