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历史演进
引用本文:刘维芳.试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历史演进[J].当代中国史研究,2014(1).
作者姓名:刘维芳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历史演进不仅表现为文本的修改和完善,更深层次反映的是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运用法律手段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整合规范、塑造有利于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的制度安排。1950年《婚姻法》体现的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生的人民政权运用法律手段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整合,破除旧式婚姻制度、建立和推行新型婚姻家庭关系的制度安排;1980年《婚姻法》是改革开放初期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新的整合和规范;2001年《婚姻法》是针对中国经济转型时期婚姻家庭出现一系列新问题的回应,也是新世纪之初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的再次规范。在这一过程中,《婚姻法》日益脱离政治、走向民间、回归本位,更多地从法律角度规范婚姻行为、关注婚姻家庭发展中自身问题解决的趋势日益明显。《婚姻法》的变革历程还表明,根除农村地区旧式婚姻习俗任重道远。

关 键 词:新中国  《婚姻法》  立法  演进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