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自儆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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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林枫.读《自儆说》[J].陕西史志,2001(3):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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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林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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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郑县地方志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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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代嘉靖末年(约在四十二至四十五年间),汉中知府吴以作(四川富顺人)虑及属吏行为不端会祸害百姓,特意书写了“民命攸关”四字,晓令各州县刻匾悬于公堂之前,以使官吏“时接于目”,自省自警,勤政为民。时任城固知县的直隶良乡(今北京市良乡)人杨守正,为官清正廉洁,《汉中府志》(清嘉庆十八年版)称他“寸衷自尽,六事(古代对县官的六点要求:田野关、户口增、赋役平、盗贼息、军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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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儆说》 史志资料 杨守正 明代 地方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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