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生产队是原人民公社下属生产大队的基本成员单位,是有建制的实体单位、自负盈亏的基本核算单位和重大事件的发生地。村志记载生产队各类内容是其职责,也是保存社会基层基础资料的最佳载体。但上海部分已出版村志普遍存在不记载或少记载生产队的情况,致使生产队重要内容遗漏,主要经济数据缺失,不能反映村内主要事件和历史进程,也必然会导致村志史料价值降低,存史功能弱化。上海村志编纂要以《上海市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编纂规划(2017—2025)》为指导,要详区县志所略,记载重大事件、保存经济资料、记录城镇化进程,处理好生产队和自然村、村民小组、村办企业的关系,为历史留下更多的农村社会最基层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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