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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研究的方向:法学化还是史学化
作者姓名:胡永恒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摘    要:中国法律史研究应该走向 "法学化"还是 "史学化",是学界关心的重要问题。法律史学科位于法学学科建制中,长期以来研究主力为法学出身的学者。法学研究者重在对历史进行阐释、惯于演绎逻辑,常以西方法学概念、理论为前提,对中国法律进行评判,因此目前法律史研究出现的主要问题是史料基础薄弱、西方中心主义与现代化范式泛滥。近些年大量史学出身的研究者进入法律史领域,为法律史研究带来新气象。基于史学基础薄弱的现状,法律史研究应当走向史学化。在这一前提下,研究者个人应追求法史兼修,学界应加强分工合作。

关 键 词:法律史  法学化  史学化  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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