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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的脱离制度之立法完善
作者单位:佳木斯大学/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司法实践中对于"脱离者"不符合共犯的中止条件的,按既遂犯或未遂犯处罚。脱离者的犯罪行为在客观的社会危害性上并不一定小于既遂犯或未遂犯,但由于其主观恶性的转变与中止犯并无不同,所以不能仅考察行为的结果而将脱离者等同于其他共同犯罪人当作既遂犯或未遂犯同样看待,脱离者不应对他的犯罪行为负共犯责任,对其的处罚应适用"得减免制"。我国应对共犯的脱离制度予以立法明文化,以增强司法的可操作性。

关 键 词:共犯的脱离  脱离者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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