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志入传人物的标准与撰写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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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作红.浅谈县志入传人物的标准与撰写特点[J].黑龙江史志,2017(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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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作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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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涞源县地方志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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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物传是志书的主要体裁之一和组成部分,在志书中占有重要地位。收录标准要坚持"生不立传"、古今兼收和本客籍兼收。以有无建树及是否起到"存史""教化"的作用为原则。各类人物要有一个合理的比例,充分反映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以通俗流畅,精美典雅的语言,记述人物的突出事迹,用感人的细节,刻画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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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物传 收录标准 资料 内容 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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