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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书信的公与私
引用本文:谷继明.名人书信的公与私[J].中华遗产,2013(7):16-17.
作者姓名:谷继明
摘    要:最近,钱钟书先生书信被拍卖一事炒得沸沸扬扬,关于名人书信是否可以公开的问题又被热烈讨论。作为钱钟书先生的妻子,杨绛先生认为这种事情严重侵犯了钱先生的隐私;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更进一步说,这不仅侵犯了钱先生的隐私权,还侵犯了其信件的所有权,以及著作权。而《拍卖法》的起草人之一王凤海先生则认为,物权法优先于著作权法,信件拍卖只要符合合法的物权转让,是可以进行的。一些网友也随声附和:名人既已成名,隐私是受限制的;且人已作古,又何必在乎隐私之揭露?

关 键 词:书信  名人  公与私  《拍卖法》  清华大学法学院  著作权法  隐私权  物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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