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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江淮水灾灾民的救济
引用本文:孙语圣.1931年江淮水灾灾民的救济[J].民国春秋,1998(4).
作者姓名:孙语圣
摘    要:民国时期,灾害频仍.据统计,自民国成立至抗战全面爆发的20几年间,“各种灾害之大者,竟达七十七次之多”.而民国1931年的大水灾,无论从受灾的范围来说,还是从危害的程度来说,在民国乃至于近代的灾荒史上,都是空前的.此次水灾,全国“被灾省份计有十七省之多,灾民几达七八千万人,淹没农田约占七万万亩”.“人民死于水患及病疫者,日以百千万计”.其中以湘、鄂、赣、皖、苏、豫、鲁、浙八省受灾最重.据估计,此次水灾的总损失在50亿元以上,仅农产品的损失即达4亿余元.八省的农作物年产量占平常年景的百分比是:稻米为38%,高粱、小麦为29%,棉花为24%.前五省89县的流亡人口占五省总人口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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