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道制改革与三级制地方行政体制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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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锋.唐代道制改革与三级制地方行政体制的形成[J].历史研究,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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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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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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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唐代道制改革是以中央集权、分级管理为制度取向的综合性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起于睿宗、玄宗之际 ,至代宗、德宗之际告一段落 ,经历了景云—开元和乾元—大历两大阶段。第一阶段的发展特点是改造贞观十道的虚设巡察单位性质 ,使之逐渐向实体地方管理层级机构方向发展 ;第二阶段的发展特点是受战争影响 ,加强了观察使、节度使等使府长官在地方行政管理方面的作用 ,同时改进加强了道一级建制的制度建设 ,使之行政实体化。第二阶段及此后百余年唐廷的地方行政 ,就在道级单位作为地方最高一级政府的体制下运行 ,形成道—州府—县分级管理的三级制地方行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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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唐代 道制改革 三级制地方行政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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