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扎实推进黑龙江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祝贺《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颁布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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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隋岩.学习贯彻《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扎实推进黑龙江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祝贺《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颁布施行[J].黑龙江史志,2014(2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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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隋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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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4年9月17日,陆昊省长签署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1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颁布是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地方志事业法制化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一、颁布《规定》的重要意义2006年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我省就积极加快地方志工作法制化步伐。为尽早出台我省地方志法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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