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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道”研究述略
引用本文:孔明丽.唐“道”研究述略[J].中国史研究动态,2006(4).
作者姓名:孔明丽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 北京100872
摘    要:唐初实行州(府)县两级制,但府州数量过于庞大,贞观十三年有州358个(《旧唐书·地理志》),中央政府无法直接统治,但又不愿意在府州上再加一级行政机构,于是就在府州之上又加一级监察机构,这就是“道”。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根据自然山川形势把全国划分为十个自然区域,称为“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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