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六部分司和郎官架构考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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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晓雷.金朝六部分司和郎官架构考论[J].史学集刊,2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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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晓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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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 历史学系,广东 广州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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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山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金史·百官志校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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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朝六部延续了隋唐以来的分司架构,但与中原王朝不同,金朝以主事直接负责六部分司,并在分司下设诸科作为具体办事机构。除了常规的分司之外,金朝六部还有"六部所辖分司",向兼掌政务、事务的方向发展。金朝六部延续了唐朝的四等官和勾检制度,以六部郎官为各部判官,以主事为各部勾检官。金朝六部分司和郎官架构虽然继承唐宋制度,但并非照搬,而是依据统治实际,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地进行设置,表现出鲜明的实用性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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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朝 六部分司 郎官 主事 四等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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