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明朝景泰年间乡试解额调整史实钩沉
引用本文:汪维真.明朝景泰年间乡试解额调整史实钩沉[J].史学月刊,2005(10):124-126.
作者姓名:汪维真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摘    要:明代自太祖洪武三年(1370)首次举行科举考试始, 即于乡试录取中采用固定解额制。它主要是根据各省区的人才分布或者说是人文状况,分配一定的乡试录取名额。如洪武三年五月初一日的《初设科举条格诏》即对开科地区乡试录取人数作出如下规定: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北平、福建、江西、浙江、湖广等省40名,京畿地区100 名。(《皇明诏令》卷一《太祖高皇帝上·初设科举条格诏》,续修四库全书本)然而,明初于长期战乱之后立国,百废待兴,人才匮乏,思贤若渴。诏令虽对开科直、省乡试录取的举人数额做了具体规定,但在具体执行中又有变通,“人材众多去处,不拘额数;若人材未备,不及数者,从实充贡”(《皇明诏令》卷一《太祖高皇帝上·初设科举条格诏》)。此即其他

关 键 词:明朝  景泰年间  乡试  解额调整  中国  科举制度
收稿时间:10 6 2004 12:00AM
修稿时间:2004年10月6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