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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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超.不归路[J].南方人物周刊,2011(4):6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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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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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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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月4日,在山东泰安市区,刘鲁民和刘建军兄弟持枪制造了“1·4”袭警案。亡命4.5公里后,刘鲁民自杀、刘建军被擒。4名警察殉职,多人受伤.而就在仅仅6天前,刘建军潜往200百公里外的德州,制造了20i0年末的“12·29”命案。早在28年前,刘建军就用猎枪射杀了同一个大院的一名男青年,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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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刘建军 无期徒刑 袭警案 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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