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首银:明代书吏顶充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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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金民,张彭欣.顶首银:明代书吏顶充之探讨[J].史学集刊,2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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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金民 张彭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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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历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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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代中央和地方衙门书吏前后顶补,世代相袭,吏役期满出让吏缺时,责令补缺之人出备"替头钱",或称"替顶钱"、"顶头钱",即顶首银,此种做法自明中期起各衙门普遍存在,具体事例较为常见。顶首银畅行其道,而且与时俱进,行情看涨,自数十两增至数百数千以至上万两。明代书吏顶补时不但承顶者付以顶首银,而且顶补与出顶双方需要约请中见人,签订顶首文契,并且存在事后找价的现象。明代书吏顶首银之所以禁革无效,既因书吏承充制度规定不完善难以切实操作,也因书吏生涯渐由绍兴地方人群所把持垄断,更因明中后期官场恶浊腐败。官场窳败才是书吏世代承袭顶首银大行其道日益抬高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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