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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天圣令》“因其旧文,参以新制定之”再探
摘    要:宋《天圣令》沿用唐令旧文,参修新制,对不适用的部分作修正。宋修改唐令方式大体可分为两种:其一,更改旧令,参补新制,立法者考虑到令文涉及的制度的完整性,对唐旧文作必要修改,根据编敕中规定的新制适当地参修入《天圣令》,编敕中仍然保留着这些新规;其二,保留旧文,只删不补。对于某条宋代仍在行用的唐令,即使新制承续补充了其所涉及的制度,如果《天圣编敕》已收载新制,基于编敕优先的原则,《天圣令》不再作具体补充。这一参修新制的原则与宋代法典体系中敕、令、格、式的职能性分工有着密切关联。参修新制,必因唐令旧文,需要唐令中有相应的可以接续的具体条款,否则不会被修入。《天圣令》在沿用唐代法典修纂方式基础上作了一些更改,尚不能完全摆脱唐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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