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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产入宪与协商民主
引用本文:莫晓.私产入宪与协商民主[J].文史博览,2014(11):1-1.
作者姓名:莫晓
摘    要:孟子几千年前曾精辟论证:“无恒产者,无恒心也。”英国著名政治哲学家洛克更是对财产权作过最坚定的论断:“没有财产权就没有公正。”新中国在几十年的等待后,2004年,终于以“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突破性的宪法修正案条款,勇敢地走回历史本原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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