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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之子的冤死
引用本文:冯亦同.朱自清之子的冤死[J].文史精华,2004(4):41-44.
作者姓名:冯亦同
摘    要:朱迈先系现代文学家、爱国民主人士朱自清先生的长子。1951年11月,年仅33岁的朱迈先以“匪特”罪被湖南新宁县法庭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1984年该法院经复查后承认错判,为死者恢复名誉。朱迈先之妻傅丽卿奔走多年的申诉,总算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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