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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志协会’97学术年会提出的续志理论观点
摘    要:中国地方志协会1997年会明确提出续修地方志要有一个准备阶段,认真总结首届修志实践的经验教训是准备阶段最重要、最现实的工作。关于理论准备,年会主要讨论了以下6个问题。 1.断限问题。一般主张:作为续修,新志的上限应当紧接前志的下限,如前志下限为1985年,续志上限即应为1986年。也有主张续志上限不必紧接前志,可以自行决定。 关于续志的下限,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主张下限断在本世纪末,不跨世纪,一种意见按照20年续修一次的原则,该跨世纪就跨世纪。志书下限跨不跨世纪并非原则性问题。 2.衔接问题。这个衔接系指近些年来,一些地区行政建制发生变化后的后志与前志如何衔接的问题。年会讨论中提出了一个解决这个问题的原则:旧续、新修。即:原建制所修志书至改制之时,仍按原建制续修,如原为××县,仍续为××县志。自改制之日起,则为新修。如原为××县志,改为××区或××市,则新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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