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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学会换届工作的批复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社团登记管理处
摘    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学会:你们上报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学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工作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核研究,同意你们按章程及有关规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并举行换届。希望你们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和章程规定,严格按程序开展换届工作,换届后新任学会领导成员,要加强对学会的领导和管理,进

关 键 词:地方志  维吾尔  会员代表大会  新疆  自治区  学会  方志学  社会团体  管理条例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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