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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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英杰.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J].中州今古,2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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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英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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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花费巨资为马加爵“织网”符合“国际惯例”。世界许多国家,为了破案,往往不惜成本与代价。一件刑事案子花费几千万美元很平常。但是“国际惯例”还有另一方面,就是在不惜血本“打击”犯罪的同时,强调要不惜血本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因为,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是最不幸的。与抓获马加爵的花费相比,政府和社会为被害的四名大学生所支出的费用就微不足道了。据报道,家在农村的大学生,得到6万元抚恤金,家在城市的得到11万元抚恤金。而这些抚恤金是云南大学“主动”拿出的,是救济性质,而不是赔偿。如果云南大学不拿,也不违法。也就是说,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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