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4年美国对华“修约”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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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艳丽.1854年美国对华“修约”始末[J].文史天地,2008(11):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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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艳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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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汉川市第一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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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美《望厦条约》(即中美《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第34条规定:“至各口情形不一,所有贸易及海面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1854年,英国借口《望厦条约》中有12年后“修约”的规定,援引片面最惠国条款,要求全面修改中英《南京条约》,进一步扩大英国在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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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修约 《望厦条约》 美国 《南京条约》 最惠国条款 海关税则 在华权益 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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