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大学教授兼课现象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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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育红.民国大学教授兼课现象考察[J].民国档案,2013(1):8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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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育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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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湘潭大学哲史学院 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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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初至抗战前夕国立大学教授薪俸研究》(项目编号:11YBA297)阶段性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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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国时期,政府与大学不断调整对教师兼职行为的规定,使之趋于合理化.大学教授之校外兼课行为,经历了从民初的被法规“禁止”到被“限制许可”之转变.然大学教授兼课行为在整个民国时期皆普遍存在.就大学教授自身而言,薪资不定、任期不稳所导致的经济压力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问成为诱发其外出兼课之主因 大学教授兼课所得是他们一项非常重要的收入,对其家庭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在不同时期并不完全一致.概言之,北京政府时期,教授兼课是弥补家庭生计的方式;1930年代初直至抗战前,不菲的兼课收入维持了教授们“高品质”的生活;战时大学教授兼职则成为生活重压下维持生活的必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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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国教授 兼课 生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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