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工作法制化建设笔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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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建国,蓝日基,车明怀. 地方志工作法制化建设笔谈[J]. 中国地方志, 2004, 0(3):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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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建国 蓝日基 车明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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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副主任(杨建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通志馆 馆长(蓝日基),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主任(车明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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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认为 ,制度化、规范化是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 ,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 ,当前地方志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 ,与地方志事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机构不稳定 ,修志人员的工作条件、职称和相关的生活福利待遇不落实。省、地、县三级修志机构及其编制没有统一、具体的规定 ,因地而异 ,仅省级修志机构就有处级到厅级之分 ,工作任务相同 ,级别相差甚大。地、县修志机构的此类问题更突出。 2 编纂不规范。有的志书篇幅膨胀 ,资料取舍失当 ,数据统计不准确 ,行文不规范 ,审稿粗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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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志 法制建设 创新精神 民族文化 地方志学会 |
Conversation by Wrinting of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of Local Records Wor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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