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包山楚简中“受期”的法史学解释
引用本文:
胡瀚.包山楚简中“受期”的法史学解释[J].江汉考古,2023(5):127-131.
作者姓名:
胡瀚
作者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摘 要:
从法史学的角度而言,包山楚简中的“受期”简可理解为左尹官署向下级官吏或诉讼参与人下达的,命令其在指定日期或期限内完成一定的诉讼类行为,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司法文书。
关 键 词:
包山楚简
受期
左尹
诉讼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