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修《农业志》应记述“生态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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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伯平,刘玉成.续修《农业志》应记述“生态农业“[J].黑龙江史志,19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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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伯平 刘玉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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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齐哈尔市志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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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届《农业志》,都是从大农业的范畴入手,翔实记述农、林、牧、副.渔及水利、农机、乡镇企业、自然灾害等诸方面的内容,基本上展现了一地农业发展的起伏变化的进程.但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业生产也出现广许多新的变化,特别是各地农村把我国传统农业的精华与现代比农业科学技术相结合,使农村经济出现前所未有的巨变,逐步构筑成中国特色的生态农业新体系.面对农业走向现代化生产的现实,笔者认为,在续修《农业志》中,应该增设“生态农业”这一类目.这对于全面地深刻地反映农业生产发展的崭新历程和本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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