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如何做好二轮修志的资料工作
引用本文:胡秀林,林立光.浅谈如何做好二轮修志的资料工作[J].福建史志,2007(5):15-17.
作者姓名:胡秀林  林立光
作者单位:宁德市方志委,352100
摘    要: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它对于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键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笔者从事多年的修志业务,并负责单位资料工作.经反复学习,受益匪浅,并找到了业务上的指导方向。《条例》共22条,其中第3条、第5条、第10条、第11条、第14条、第16条都涉及志书的资料工作,这说明了资料工作在志书编修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下就如何深入贯彻《条例》,做好资料工作谈几点看法:

关 键 词:资料工作  二轮修志  《地方志工作条例》  《条例》  志书编修  地方志事业  第14条  第16条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