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拆大建式旧城改造”到“历史城区整体保护”——探讨历史城区保护的科学途径与有机秩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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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单霁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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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文物局 高级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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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49年1月31日,昔日的北平、今日的北京和平解放,古都避免了战火的摧残。当年3月,在梁思成先生完成的《全国重要建筑文物简目》中,提出的第一项文物就是“北京城全部”。时隔56年,2005年1月,北京市政府公布了新的一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其中第七章第61条的题目即为“旧城整体保护”。规划指出:“应进一步加强旧城的整体保护,制定旧城保护规划,加强旧城城市设计,重点保护旧城的传统空间格局与风貌。”[1]2005年3月2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一步强调“旧城保护应当坚持整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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