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贯彻落实地方志法规.纷增设年鉴工作机构 |
| |
引用本文: | 许之标.各地贯彻落实地方志法规.纷增设年鉴工作机构[J].广东史志.视窗,2009(2). |
| |
作者姓名: | 许之标 |
| |
摘 要: | 我省通过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综合年鉴的工作关系逐步理顺。至2008年底,原由其他部门编纂的9部综合年鉴中,《广东年鉴》、《广州年鉴》、《深圳年鉴》、《韶关年鉴》、《茂名年鉴》、《南海年鉴》等6部综合年鉴已正式划转,《珠海年鉴》和《汕头年鉴》明确2009年划转,全省只有《佛山年鉴》尚未明确完全划转地方志部门。
|
关 键 词: | 《地方志工作条例》 综合年鉴 工作机构 法规 《广东年鉴》 《广州年鉴》 广东省 省政府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