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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贯彻落实地方志法规.纷增设年鉴工作机构
引用本文:许之标.各地贯彻落实地方志法规.纷增设年鉴工作机构[J].广东史志.视窗,2009(2).
作者姓名:许之标
摘    要:我省通过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综合年鉴的工作关系逐步理顺。至2008年底,原由其他部门编纂的9部综合年鉴中,《广东年鉴》、《广州年鉴》、《深圳年鉴》、《韶关年鉴》、《茂名年鉴》、《南海年鉴》等6部综合年鉴已正式划转,《珠海年鉴》和《汕头年鉴》明确2009年划转,全省只有《佛山年鉴》尚未明确完全划转地方志部门。

关 键 词:《地方志工作条例》  综合年鉴  工作机构  法规  《广东年鉴》  《广州年鉴》  广东省  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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