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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订补六则
作者姓名:李圣华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人别集叙录"
摘    要:《明史》载记失误,后世订正已夥,但可补者尚多.《全思诚传》所载洪武十七年致仕,当作洪武十六年.《贝琼传》所载洪武九年改官中都及卒年皆误,改官实在洪武八年,卒世在十二年.《杨基传》所载洪武二年放归、谪居锺离之事胥误.《徐贲传》所载奉使晋冀时间及下狱瘐死事,俱沿袭《列朝诗集》之讹.《余尧臣传》“洪武二年放还,授新郑丞”,当作洪武元年秋授新郑丞.《陈则传》“洪武六年举秀才,授应天府治中”,沿袭朱彝尊《陈则传》及《列朝诗集》之误,当以《国榷》所载为信.

关 键 词:《明史》  全思诚  贝琼  杨基  徐贲  余尧臣  陈则  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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