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析“南京网游代练牟利案”的定罪问题
引用本文:范振远.试析“南京网游代练牟利案”的定罪问题[J].黑龙江史志,2009(16).
作者姓名:范振远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摘    要:"南京网游代练牟利案"是一起网络环境下的新型犯罪,学者们在对其如何定罪上存在争议,主要有应定为侵犯著作权罪,应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定为非法经营罪和应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四种观点。四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但也都遭到其他学者的反驳。其中,认为应定为非法经营罪的观点更具有说服力,以非法经营罪处罚董、陈夫妇二人的行为既具有必要性,也具有可能性。

关 键 词:网游代练  定罪  非法经营罪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