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66年2月,春节刚过,作为省委“四清”工作队员的我,与其他60名同学一道,奔赴威宁回族苗族彝族自治县白马公社,在草海之滨度过了100多个日日夜夜,其中很多趣事至今难以忘怀。现将其忠实记下,既是自己对往事的回忆,又权当一个普通人对那段历史的见证。跳蚤与虱子按照当时对“四清”工作队员的要求,我与工作组长梅某、队员郭君被分配住在白马公社草海大队小山生产队妇女队长吴顺娣家。3个人挤在十来平方米的牛圈上。因梅某是女性,中间拉块油布就算“二居室”了。3个多月的时间没有洗过一次澡,一来因为条件所限,二来也怕被指为不与群众打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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