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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特点
引用本文:黄惠运,黄明园,周东华.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特点[J].沧桑,2008(2).
作者姓名:黄惠运  黄明园  周东华
作者单位:江西吉安市井冈山大学人文学院;吉安县统计局;安福县赤谷学校 教授;
摘    要: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革命法制建设,是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井冈山时期革命斗争实践和理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和颁发了《井冈山土地法》《遂川县苏维埃政府布告》《红军第四军司令部布告》《告绿林弟兄书》《告商人及知识分子》,以及中央通告、湖南省委训令、江西省委通告等一系列法令法规文件,形成了人民宪法、土地法、军事法、经济法、劳动法、婚姻法、选举法、行政法、刑法、税法、商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法科门类的雏形,具有原创性、革命性、阶级性、针对性和公正性等特点,为人民民主专政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建设奠定了第一块重要的基石,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直接理论渊源。

关 键 词: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革命法制建设  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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