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田宅交易投税凭由和官印田宅契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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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建国.宋代的田宅交易投税凭由和官印田宅契书[J].中国史研究,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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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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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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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对宋代的投税凭由和官印田宅契书做了考述 ,认为田宅交易纳税后所给投税凭由 ,实乃后世“契尾”之滥觞 ;认为官印田宅契书不是买卖双方成交时所使用的契约标准文本 ,而是政府用来行使管理职能 ,监督买卖双方合理缴纳税租 ,公平履行赋役义务的法律文书 ,也是证明田宅交易合法性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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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宋代 投税凭由 官印田宅契书 契尾 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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