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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
摘 要:
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客观记载区域地情,系统积累地方志文献,发挥地方志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文化强省建设、深化福建与台湾及港澳侨交流合作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
《地方志工作条例》
福建省
优秀文化传统
经济社会发展
文化强省建设
地方志文献
中华民族
合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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