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礼俗教化权利的分享与边界——以清前期士绅赵执信《礼俗权衡》为例 |
| |
引用本文: | 任雅萱.地方礼俗教化权利的分享与边界——以清前期士绅赵执信《礼俗权衡》为例[J].民俗研究,2016(4):61-67. |
| |
作者姓名: | 任雅萱 |
| |
作者单位: | 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 香港沙田 |
| |
摘 要: | 在清康熙年间的鲁中山区,作为国家代表的地方官以"六谕""上谕十六条"为依据积极推行乡约。与此同时,士绅阶层在其家乡的建设活动更为频繁,而且有将礼仪在乡间闾里进行推广的趋势。士绅阶层一方面受礼仪的教化,了解官方的话语;另一方面,除去士大夫的身份,他们又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熟知本乡的风土人情。因此,他们对礼俗的讨论,并非只停留在国家礼仪制度层面,而是多从本地乡里的实际风俗出发。国家和地方士绅在基层社会的礼俗教化,存在着权利的分享和边界。二者有所重叠,但彼此又存在着微妙的距离。
|
关 键 词: | 礼俗教化 地方士绅 清前期 边界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