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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内河漕运与地方社会经济关系研究——以江都为例
作者姓名:王晓华  宋桂杰  叶舒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
基金项目: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清代漕运制度下江都社会经济研究(1645—1901年)”(KYCX22_3436);
摘    要:<正>内河漕运是指漕粮通过内陆河流运送至京师的活动。清代的内河漕运沿袭明制,“用屯丁长运”[1]3565。顺治二年(1645),“户部奏定每岁额征漕粮四百万石”[1]3566,清代内河漕运由此开始。在内河漕运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由单一的漕粮运输活动,演变为以漕运为主、进而影响地方社会经济的活动(包括地方社会的商业、农业、基层民众生活等方面)。清代江都县,地理位置优越,因内河漕运而发展成交通便利、人员密集、物资集聚的繁荣城镇。但随着内河漕运逐渐停滞,其社会经济发展也趋于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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