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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军衔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摘    要:正我军历史上曾两次正式实行了军衔制:第一次是1955年至1965年,也叫首次军衔制;第二次是1988年至今,也叫新军衔制。军官军衔等级是军衔制的核心内容,军衔等级设置与军队规模大小、编制级别多少以及国家政治制度和民族传统等密切相关。我军两次军衔制的军官衔级是不一样的:1955年为四等十四级,1988年为三等十一级。设哪一级军衔,不设哪一级军衔,都是根据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而确定的,符合中国国情、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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